《中国合伙人》让编剧周智勇又声名鹊起了——为什么说“又”?哦,原来若干年前《疯狂的石头》,作为他的电影剧本处女作,已经让他声名大噪过一回。“《中国合伙人》火的时候,我幸亏没有在北京,在北京我就狂死了,也多亏《疯狂的石头》已经让我见过那种被捧起来的样子。”周智勇说这话,你分不清是谦虚还是自夸。
周智勇很有趣,你一边听他说话,一边会忍不住在心里默念:怪不得!怪不得他能写出《疯狂的石头》《疯狂的赛车》《决战刹马镇》。但他最吸引人的地方还不在于此,而在于他的坦诚和真实,他骄傲的时候不收敛狂妄,谦虚的时候不掩饰自卑,他的情感总在两极间波动。
他自己也说:“我每天都在自卑和自傲里活着。每一天起床的时候,我觉得我太狂了,我应该是这个行当里最酷的人。可等到晚上喝完酒,或者天黑回家的时候,我就感觉好自卑。”就连《小时代》的成功都让他对自己不满,“怎么又出来一个《小时代》?我怎么没想到?这应该是我去做的!”他每天就在自傲和自卑之间不停地摆荡。末了,周智勇总结:“这是件很爽的事情!”
他很骄傲,骄傲到就算你夸他,如果没有夸到点子上,他照样不屑一顾。“大多数夸奖夸得完全不好。‘哇,《中国合伙人》好好看!’‘哪里好看?’‘就是特别好看’‘切——’。他完全没明白。”
后来终于有一个人跟周智勇讲:“周先生,我看到里头有一段,非常感动。”他问:“哪一段?”“就是王阳剪头发,他要结婚,我看了很悲伤。”周智勇大喜:“哥们,咱俩聊吧。我写的最酷的就是那场戏,可是那个演员和那个导演没搞出来。”
“王阳死于八十年代最重要的那年,六月份他剪了头发,找了一个庸俗不堪的女人结婚,这是他最悲伤的时候。为什么很多人会把这段看成喜剧?”周智勇不解。可是有一个人看懂了,他就很满足。“我玩了观众,但是有一个没被玩,我说来吧,兄弟,你酷!”他说自己在故事里埋了很多炸弹,表面上看是糖果,骗大家吃下去。他甚至不指望被更多人看懂,他管这个叫“夏虫不可以语冰”。
周智勇的自卑来自他有很多东西想懂,很多东西想做,但总有人抢先他一步。“枪还没响那人已经提前跑了,我就像一条流着哈喇子的狗在后面。我起跑已经晚了,只能疯狂地追。”让他自卑的不光是同行,“因为人的基数太大,不一定是编剧,有时跟不知道哪行的人一聊天,哇,他太酷了!他怎么会想到这个?!”
就好像韦家辉写《神探》,写一个人人格分裂,每一个人格由一个演员来演,神探走在路上就有七八个人孔雀开屏似地在他的身边。看到这里,周智勇恨得牙痒痒。他正好也在写人格分裂,可他只写了两个,一个人在外面很热情,回到家里很冷酷。他老婆早就推荐一本“27种人格”的书给他看,书在书柜上摆着落灰,可他就是没看。“如果我看了我就能写出《神探》,我恨自己。我崇拜的韦先生还是那么强大,我还是打不过他!”
尊重导演的专业属性
周智勇最近干了件自己以前没干过的事情,导演电影《了不起的周先生》,这是他的导演处女作。拍摄三十多天下来,他最大的收获是“开始尊重专业”了。
“有些编剧转业去做导演是因为遇到的导演都太笨,他觉得自己能行——我也有这个嫌疑。”周智勇以前写剧本,常听见导演说的一句话是,“智勇,你写的这个本子我拍不了啊。”“这怎么拍不了啊?”“要不你来拍啊!”在年轻气盛的周智勇听来,这根本就是一句威胁。
终于,有一天他自己坐到了导演椅上。这时他发现,导演的工作里头是有属性的。“无论再怎么烂的导演,抛开他的审美高低不谈,他是有基本的导演素质的。我以前没有尊重过这一点。我像一个空降兵一样到了现场,就开始指挥,才发现我离导演素质差很远很远。整个电影拍下来,我上了一堂课,必须承认我的导演素质可能只有30%。”
《了不起的周先生》是周智勇自己的剧本,阵容不错,男女主演分别由房祖名、朱珠扮演。香港演员林雪不仅来配戏,还答应做监制。电影有少许自传(自嘲?)的成分,因为片名就是“周先生”,而周智勇去中央戏剧学院读书之前,是钓鱼台国宾馆的一名服务生。
《了不起的周先生》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周小跑(房祖名饰)是一名五星级酒店服务生,一次日常打扫客房时,邂逅了金领宁黛(朱珠饰),对其暗生情愫。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失去酒店服务生工作的周小跑谎称自己是一家跨国公司的驻地首席代表,而宁黛虽然对周小跑心生好感,但她内心也有难以名状的纠结。周小跑凭着自己平时工作中耳熏目染的一些商业术语,企图蒙混过关。应聘到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周小跑和经理曹青山之间发生了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而在此期间,他和宁黛的关系更加亲近了,首席代表的身份也一直没被戳穿。宁黛也在周小跑的身上找到了自己丢失已久的青春与活力。一切看似美好的背后,却暗藏危机。一日,宁黛告知周小跑自己的公司要搬进他所在的酒店办公,这让周小跑惊慌失措。在一连串的巧合下周小跑的真实身份在宁黛面前败露,周小跑该何去何从……”
疯狂的学习,美妙的合作
到了现场,周智勇发现自己以前做编剧多是“纸上谈兵”。他一下子又从自信的巅峰跌到了谷底。“也可能这次我对导演素质本身理解得有点高了。整个大陆其实都没有什么特别工业化的导演,以前导演都是人文范儿,都为了表达什么。通过这次导戏我最大的感受是,电影是产品,而不是作品。我导的这个,连作品都不是,说作业就了不得了。”
剧本里写了一次同学会,两个陌生的年轻人在卡拉OK厅对唱一首情歌。在周智勇看来,“同学会很像虚荣心的巨大比赛。我每年都会参加,很反感,但是必须参加,因为被友情绑架”。这两个彼此陌生的年轻人,一个是在这场比赛中被远远甩在后面的失败者,一个是被叫来买单的冤大头。剧本里写,“他们俩躲到电视机前唱一首对唱的歌,《在雨中》。俩人分别拿着话筒,从不对视,也没有任何互相关照的情感,干巴巴地唱:‘在雨中,我吻过你……’”
那种气氛用文字写出来简单,但要准确地表演出来,就不容易了。这时有个演员提议:“导演,可不可以我们两个人共用一个话筒……”周智勇马上茅塞顿开:“啊,你不用讲了,我明白了,就这样!”一支话筒,我唱的时候我拿着,该你唱的时候你再拿过去,合唱时两个脑袋再凑到一块儿……所有尴尬难言又黑色搞笑的感觉尽在其中。“一点点微小的改变,全部感觉都出来了,这是编剧写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