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自行车的人
2000年左右,王小帅住在昌平区的二炮附近。这是北五环以外了,要进一趟城,必须坐很久的公车,最棘手的是房子离公车站很远,走路得四五十分钟。王小帅跟住在当地的无数北漂一样,买了辆自行车,每次就停在公车站大得惊人的寄存处。一天夜里他坐末班车回去,照例要找自行车,却怎么也找不到。天已经很晚了,这个地方还有几百辆自行车,王小帅逐一去看,末了终于承认自行车被偷。他就想找辆差不多的,使劲把锁给踹掉,然后骑了就走。没想到踢了好几辆,都没有成功。
他就想,原来偷车也是需要技巧的。他又想,我要走 50分钟的夜路回去了。失落、恐惧和孤独汹涌无比地淹没了他——这就是他妈的北京啊。
于是,他有机会拍一部关于北京的电影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丢自行车。“这是大家共同有的体验。 中国自有电影以来,从来没有把自行车拍成故事的,世界历史上也只有一部,就是德西卡的《偷自行车的人》,通过一个人去寻找丢失的自行车来展现当时的社会。现在隔了那么多年,我们要再说丢失自行车给家庭带来麻烦就不满足了。当时自行车也不那么重要了,甚至是落后的象征,大家都想买汽车、买摩托,但对年轻人来说不一样,学会骑车是进入社会的一个象征。另一方面,正好快递行业刚起来,自行车又被赋予了别的用途,不止是家用了。 ”
乡下来的快递员需要自行车,是为了生存,北京的孩子也要自行车,因为它代表了成长。两种需求碰撞在一起,构成了青春期的北京。
黑白也是很美的
王小帅在 15岁那年来到北京,去中央美院附中学画画。在贵州山区的时候,他认为山是他的、河流也是他的,好像生活在那里可以永远不变,他也有能力去掌握。后来举家搬迁到武汉,“虽然不像农民工进城,但也是一个家庭蹑手蹑脚进入别人生存的地方”。从那时候开始,他就觉得自己在哪儿都是外来人。
他对北京的印象是没什么灯,很暗。当时空气还没污染得那么严重,但北京即便是最晴朗的时候,也是灰秃秃的、庄严的。后来拍《冬春的日子》时,北京在他的镜头下干脆就是黑白色。他说整个中国都在追求颜色,但他们学画画的就觉得黑白也是很美的,这是北京的色调。
央美附中在隆福寺附近,王小帅闲时可以去人艺看看戏,但更多时间是看书。在他的北京同学里,他跟路学长走得近,也会到他蒋宅口的胡同家里串串门,后来他们都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
“我见到北京人,就觉得他们说话很爽,透出的感觉是,他们才是正牌的中国人,而我们都是猫在后面不敢抬头的。”只是,北京毕竟有那么多“不正牌的中国人”,这里是有包容性的,慢慢的王小帅也把北京当成一个归属地。
一直到电影学院毕业,王小帅才发现自己到底还不是北京人。因为没有户口留京,他只能分配到福建电影厂去。“这意味着我为期八年的‘有期徒刑’结束了,要面对整个中国。我的一些同学很聪明,就在学校不走,一两年下来也就留下了。”
王小帅乖乖地去了福建,但他枕头底下总是藏着 250块钱,那是从福建到北京的机票钱。他在等着拍电影的机会,就去找领导说自己的想法,结果厂长表态说,我们大学生要锻炼五年。王小帅一听,没散会呢,喝完水出去,跟人打招呼说我走了。他回宿舍去把包一拿,把钥匙还了,从此就一直没回去上班,直接回了北京。
我在哪里都是边缘人
《十七岁的单车》是台湾电影推手焦雄屏发起的一个项目,本来想找六个导演拍关于三个城市的故事。自行车 +胡同,外来人 +北京土著,加起来就是一个巨变前夕的北京印象。王小帅说他当时也没特意去拍摄胡同,没想到十几年来北京变化那么大,这些镜头反而成为珍贵的历史印迹。
他说,当时后海没什么游客和酒吧,不过关系复杂,隔一条胡同可能就属于另一个派出所或者居委会的领地。他们有时候会偷偷地拍摄,但更多时间要用来跟各方作揖陪笑脸。
“最后一个打群架的戏,需要一个死胡同,我们找了合适的胡同,但连去三天,都有一个老爷子坐在那里,他抬了一个凳子坐在胡同口,意思是‘你要拍就得把我的尸首抬出来。’制片只好把他的老婆、女儿都找来劝他,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不行。”这场拉锯战以老爷子完胜告终。现在的后海,墙面被修饰得整洁干净,好地儿都被酒吧和餐馆瓜分了,当然也很难见到留守的老爷子。而王小帅在《十七岁的单车》之后,他再也没把北京城当成一个对象来拍。
北京在扩大,王小帅也越搬越远。现在他住在望京一带,工作室在 798附近,楼下有个二三线城市常能见着的杂牌商场,厕所脏得很,后来也关门了。他大都是在附近活动——倒是自行车能够得着的范围。
2009年,王小帅卷入了官司,四个假造北京户口的罪犯被抓捕,他们伪造的 92个户口中,就有王小帅的。户口的问题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记者只是问:“现在户口那件事怎样了?”王小帅笑说,“就这样,我到现在还不是北京人。所以我跟北漂说,别害怕,我这个老北漂还在呢”。“还想做北京人吗?”“现在,无所谓了,我在哪里都是边缘人,痛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