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雅典奥运会上首次出现赞助商
可口可乐公司是目前奥运会合作时间最长的赞助商,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上可口可乐公司为参加奥运会的美国队提供了赞助并向大会赠送了1000箱可口可乐饮料。
在奥运会禁止烟草赞助商提供赞助前,“奥林匹克”香烟品牌在1964年东京奥运会期间销售额超过100万美元。
1994年利勒哈默尔冬季奥运会,通过传媒营销,该届奥运会得到超过5亿美元赞助费用,创造了冬季奥运会赞助费用的最高纪录。
2006年的都灵冬奥会被称为意大利历史上最成功的赞助招商计划。
奥运会赞助商分4类:奥运会全球合作伙伴(最高级别)、某届奥运会合作伙伴、某届奥运会赞助商和某届奥运会供应商。
每个场馆都配有一定数量的“品牌警察”,他们的责任是在更衣室检查参赛选手的服饰是否损害了赞助商利益,不合规定的服饰“品牌警察”会要求选手更换或对服饰进行遮盖品牌的加工。
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赞助商麦当劳、通用公司、可口可乐和Visa,在英国这4个品牌直接享有减免税费的福利。
要成为4年一次国际顶级体育盛会奥运会的赞助商,至少要与奥组委达成赞助1个夏季奥运会和1个冬季奥运会的协议。
除品牌赞助商外,个人赞助者对奥运会的赞助同属于“商业机密”性质。(宁良凌编译自美国《福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