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目标
辖区内0~6岁儿童
内容与办法
(一)时刻
1.健康儿童应当在生后28~30天进行初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查看的一起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查看。
2.具有眼病高危要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世后尽早由眼科医生进行查看。新生儿眼病的高危要素包含: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越7天并有接连吸氧(高浓度)史。
(2)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宗族史或置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状变形、大面积面子血管瘤,或许哭闹时眼球外凸。
(5)出世难产、器械助产。
(6)眼部继续流泪、有很多分泌物。
3.出世体重<2000g的早产儿和低出世体重儿,应当在生后4~6周或纠正胎龄32周,由眼科医生进行初次眼底病变筛查。
(二)查看内容
在儿童健康查看时应当对0~6岁儿童进行眼外观查看,对4岁及以上儿童添加视力查看。
有条件的区域可添加与儿童年纪相应的其它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价:满月访视时进行光照反响查看,以发现眼部结构反常;3月龄婴儿进行瞬目反射查看和红球实验,以评价婴儿的近间隔视力和凝视才能;6月龄婴儿进行视物行为调查和眼位查看(角膜映光加隐瞒实验),1~3岁儿童进行眼球运动查看,以评价儿童有无视力妨碍和眼位反常。
眼及视力保健辅导
1.前期发现,及时就诊
辨认儿童常见眼部疾病,儿童若呈现眼红、畏光、流泪、分泌物多、瞳孔区发白、眼位偏斜或歪头视物、眼球震颤、不能追视、视物间隔过近或眯眼、暗处行走困难等反常状况,应当及时到医院查看。儿童应当定时承受眼病筛查和视力评价。
2.留意用眼卫生
(1)培育杰出的用眼卫生习惯,包含培育正确的看书、写字姿态,正确的握笔办法,在杰出的照明环境下读书、游戏。
(2)儿童继续近间隔凝视时刻每次不宜超越30分钟,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时刻每次不宜超越20分钟,每天累计时刻主张不超越1小时。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的间隔一般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面略低于眼高。
(3)屈光不正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组织或眼镜验配组织进行正规散瞳验光,调整眼镜屈光度,不要运用残次及不合格眼镜。
(4)不要盲目运用眼保健产品,要在专业医生辅导下合理、适度运用。
(5)合理养分,平衡膳食。常常到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
3.避免眼外伤
(1)儿童应当远离烟花爆竹、锋利器械、有害物质,不在具有风险的场所活动,防备宠物对眼的损伤。
(2)儿童活动场所不要放置锋利器械、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留意玩具的安全性。
(3)儿童眼进异物,或眼球扎伤、撞伤,要及时到设有眼科的医疗组织就诊。
4.防备传染性眼病
(1)教育和催促儿童常常洗手,不揉眼睛。
(2)不要带领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到人群集合的场所活动。
(3)社区或托幼组织应当留意阻隔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避免疾病传达延伸。
转诊
呈现以下状况之一者,应当予以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组织或其他医疗组织的相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
1.具有眼病高危要素的新生儿和出世体重<2000克的早产儿和低出世体重儿。
2.眼睑、结膜、角膜和瞳孔等查看发现可疑结构反常。
3.查看合作的婴儿经重复检测均不能引出光照反响及瞬目反射。
4.凝视和跟从实验查看反常。
5.具有任何一种视物行为反常的体现。
6.眼位查看和眼球运动查看发现眼位偏斜或运动不协调。
7.复查后视力,4岁儿童≤0.6、5岁及以上儿童≤0.8,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